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48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3〕2号)及《关于对应分解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滁政务办〔2023〕3号)要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决定开展政务公开2023年度第一次互相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相测评时间
2023年8月30日——9月1日共计3天。
二、互相测评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互相测评具体名单安排见附件1。
三、互相测评内容
(一)各镇按照《镇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见附件2)进行互相测评;县直单位按照《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见附件3)进行互相测评;目录规范中已增加“小标”、“更新周期”、“注意事项”等栏目,测评时参考文件中的“公开内容(要素)”、“小标”、“更新周期”、“注意事项”及日常工作经验等查找问题。
(二)提醒事项:
1.政策文件栏目不得发布红头公章文件,不得发布上级文件,不得发布未带本单位文号的文件,不得发布情况说明。文件印发时间与上网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需提供文件下载功能;意见征集时间不得少于30天且需包含征集时间、反馈渠道、起草说明、意见征集稿等,时间逻辑是意见征集在前,政策文件出台在后,意见征集需与文件关联;意见反馈时间逻辑是在意见征集之后,文件出台之前,需说明何时通过何方式进行征集及之间是否收到何反馈,意见反馈需与意见征集关联,但是不与政策文件进行关联(由于各镇的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同在一个栏目里,所以不要求意见征集与意见反馈进行关联);政策解读需选取群众、企业等重点关注的文件进行解读,不能为了解读而解读,将普通通知等无需解读的文件硬解读。如是文字解读需有八要素(起草背景、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文件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咨询渠道);如是负责人解读需在标题及首段体现负责人的职务、姓名。解读需与文件关联,政策解读在文件发布后3日内。以上栏目格式模板可参考市(关联的地方可以点开)https://www.chuzhou.gov.cn/public/applyQuery/161747279?contentId=1110758147&organId=152523227&isForGFXWJ=1;
2.“新闻发布”栏目如今年未召开而写情况说明需酌情减分;
3.“行政权力运行”是根据各单位权责清单来的,比如某单位无“行政征收”栏目,可以给该分值的满分,如有栏目但是未更新则对应扣分;
4.“小标”基本是按照“公开内容(要素)”进行标注的,后期各单位发布信息需按照目录规范添加小标,本次测评对于未添加小标但是在该栏目已发布该相关信息的可不做扣分。
(三)对于发布涉及隐私泄露(包括发布私人手机号、银行卡号、弱势群体身份信息等)、党务信息、与栏目无关、红头公章、错链死链等均应作为问题进行截图+问题描述,另在目录规范文件最后做问题描述并相应的扣分。
四、互相测评环节
(一)各单位打开前台:https://www.quanjiao.gov.cn/public/column/161054992?type=4&action=rel&includeIds=170001860,170002356,170001810&excludeOrganIds=1&includeParentOrganIds=3194308,161055463,161055464&nav=3找到自己的测评对象,按照目录规范要求进行测评,对测评对象存在问题进行截图(截图时需带截图时间,可使用时间戳或电脑自带的时间),并粘贴至新建的word中,在截图下面附问题说明。另根据测评出的问题,按照“公开内容(要素)”等进行对应栏目打分,最终求和形成测评成绩。如:
问题1:本级政策解读中发布与栏目无关的信息;未发布今年政策解读。
这种情况该栏目可以在《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打分一栏中记录为0分。
(二)测评反馈截图+问题以word形式同已打分的目录规范文件一并于9月2日前以“某单位测评某单位测评反馈”为名发送至邮箱qjxzwgk@163.com。
(三)如遇测评问题,可及时联系县政务公开办。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围绕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内容及目录规范要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分析测评,确保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专项行动、政策文件与解读发布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后期要认真分析互相测评、基层双化评估及日常反馈存在的问题,再次排查未整改到位的具体工作,建立台账、明确分工、倒排工期、逐条销号。对于互测中排名靠后的单位要对标先进单位,深刻查找原因,加大工作保障、迅速完善机制,补短板、锻长板,力争在下次测评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按照考评方案,累计各阶段、各环节测评成绩,汇总形成年度政务公开评估分数,并严格运用到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指标中。
附件:1. 2023年全椒县第一次镇、部门互测名单
2. 镇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
3. 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
2023年8月29日
3.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doc
2.镇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xlsx
附件:1. 2023年全椒县第一次镇、部门互测名单.xlsx